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

廣東俗語:「老貓燒鬚」



廣東俗語:「老貓燒鬚」

晚飯時看電視劇,聽到新潮包公以「一隻手掌打不響」來喻事,個人認為此語有點語病,倒不如用「一條鎖匙沒聲響,兩條鎖匙叮噹響」或甚至是「一個人打不成交」來得妥當。 蓋《韓非子‧功名篇》之「一手獨拍,雖疾無聲」只是拍手掌而耳;「一隻手掌打不響」則分分鐘可以是打摑人,好容易被人反唇相譏曰:“一巴掌摑醒不解事的糊塗蟲。” 保證清脆響亮也! 訓誡人不成反被人教訓,可謂「老貓燒鬚」至極。 
廣東俗語「老貓燒鬚」,也和山人之前說過的「扯貓尾」與「生貓入眼」一樣,不能從字面去推敲它的含意。「老貓燒鬚」是指老於經驗的人,也有陰溝裡翻船的時候。 然而何以「老貓燒鬚」有老於經驗也失手的意思? 容山人暫且賣個關子,先說一個騙人者反被人騙的「老貓燒鬚」故事作為開場白。本故事取自袁枚著《子不語》中的騙術故事。  
凡騙術,總離不開利用人的貪念。清代才子袁枚筆下的北門橋銀號故事亦不例外。 話說位於南京北門橋的錢莊,有一天忽然來了一位老人,打算以數粒粹金兌換錢幣,可是卻為了黃金成色的問題和店主計較起來,二人討價還價間,有一狀貌恭謹彬彬有禮的年輕人,走進店來向老人自我介紹,卑稱侄,尊稱老人為老伯,謂他和他的兒子在常州是做生意的同事,因受托要帶家書及三十兩銀子給老伯,本來打算親自送到府上的,不想卻在此地遇上了。說罷將銀子及信件送交給老人,一拱手便告辭而去。
老人接過信件及銀兩後,以老眼昏花,請求店主幫忙替他讀信。店主見老人是客人,讀信乃舉手之勞,亦如言把信讀了起來。信內容不外乎家書一封而已,惟信末的二句“外紋銀十兩,為爺薪水需”,最令老人鼓舞,因為手上的紋銀是兒子給他作生活費的老人看來捨不得賣金子,隨即要店主改以現成兒子給他的十兩銀兌現錢幣。 錢莊店本來就是做兌換生意的,何況家書說明這十兩銀子是給老人的,橫豎都是買賣一宗,那有不可的道理,於是循交易規矩,以秤核對紋銀的重量計值。 誰知不秤猶可,一秤卻發現銀子共重十一兩零三錢,比其家書上寫的十兩還要多出一兩三錢。店主暗忖,或許他兒子忙中有錯,誤以十一兩零三錢當作十兩發寄。繼而偷眼看這老人土頭土腦,根本沒有和他核實紋銀的重量,大可混水摸魚,十一兩三錢當十兩兌換,好利錢啊!貪念油然而生,遂將錯就錯,即以九千錢兌換了老人的十一兩三錢銀按當時之市值價,十兩銀可兌現九千錢也。
老人離去後,在旁目睹交易的一位人客對店主說,這名老翁是他的鄰居,經常以假銀騙人的,我見他來換錢已暗暗替你擔心,只是礙於他在場,不好明言而耳,看來受騙了店主大驚,忙切開銀子一看,果然是包著銀衣的鉛塊,為了要追回老人騙去的金錢,便求此人帶他去找他,並答應以三金作為酬勞,這客人聲言只負帶幫他找他,人見即行,不便直接參與其中。 
此人果然領著店主在漢西門外的酒肆內找到了老人。原來這老人拿到錢並沒有回家,正與眾人在酒館內飲酒呢。店主眼見還錢有望,大喜,一個箭步衝前執著老人,一面掄拳就打,一面指責老人以假銀騙了他九千錢,一時惹起旁人的注目。老人見圍攏的人漸多,不驚反笑,轉而向眾人伸辯道,他剛才向這店主兌換的十兩銀子是他兒子托人寄給他的,有家書為證。店主手上拿著的假銀看來比十兩還要多,怎會是他剛才兌換的十兩銀呢?顯然這人想以假銀欺詐我 擾攘間,有人向酒肆借秤來求證,結果當然是十一兩三錢而不是十兩的了。事實勝於雄辯,任誰也不會相信銀號主人是受害者。銀號主人是專業人士,買賣交收那有不上秤的道理,既然要稱,那會不知十一兩銀三錢比十兩重得多的道理? 店主因貪得貧,至此百詞莫辯,反被眾人轟了出門,落得個「老貓燒鬚」怏怏而回。  原文見《子不語‧袁枚》:『騙術之巧者,愈出愈奇。金陵有老翁持數金至北門橋錢店易錢,故意較論銀色,嘵嘵不休。……翁笑曰:“此非我銀。我止十兩,故得錢九千。今此假銀似不止十兩者,非我原銀,乃店主來騙我耳。”酒肆人為持戥稱之,果十一兩零三錢。眾大怒,責店主,店主不能對。群起毆之。店主一念之貪,中老翁計,懊恨而歸。』
故事說完,言歸正傳,山人開始解說「老貓燒鬚」的謎團。仍是老說話,「老貓燒鬚」是不能從字面的含義去理解的,因為它根本和貓扯不上半點關係。 
山人認為「老貓燒鬚」是由《中國諺語大全》中的一個諺語「老馬識路數──老人通世故」衍生出來的。「老馬識路數」有“識途老馬”的意思。「老馬識路數」的相反語,便是「老馬失路數」。 
「老馬失路數」有“失途老馬”的意思。試想想,識途老馬也會迷路,豈不就說明,縱然是老經驗的人,有時也會失手的意思嗎?
再者,「老馬失路數」的諧音就是「老貓燒老鬚」。大抵後人以‘老貓燒老鬚’太累贅,太多‘老’了。索性把‘老鬚’的‘老’字省掉,遂變成了今日的「老貓燒鬚」。 可是如此一來,經過省字後的「老貓燒鬚」,無論在語音及文義上,都變得模糊不可辨認了。

語云:“多做事少說話”半點不錯
香港的菲律賓人質事件苦主等了三年,日前向香港特首查問與菲律賓政府交涉的情況特首卻說,“過去三年已經向他們談了23次……。”
台灣的馬英九總統,就菲律賓海岸防衛隊槍殺台灣漁民事件,經過三個月斡旋,便取得菲律賓政府的道歉和賠償了。
特區政府三年做不成的工作,台灣政府三個月便做成了。唉!聽來似「一隻手掌打不響」;看來就像「老貓燒鬚」了。
26/08/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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