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俗語:「人在屋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
中共政權爲了壓制香港人嚮往民主自由的意志,終於在香港實施所謂《港版國安法》,實行用野蠻的手段來摧毀香港固有的文明司法制度。 「人在屋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,惡人當道,香港人亦只得無奈地承受了。從此香港不再是香港,東方之珠不再是東方之珠,中共靠香港得來的好日子,亦再也不會有好日子。
廣東俗語「人在屋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的字面意思是,當人站在矮簷之下時,爲了避免頭觸著屋簷而受傷,只得低下頭來遷就。 本俗語背後的含意,用《說苑.談叢》文內的一句話來解釋,最透徹不過:『能忍恥者安,能忍辱者存』。具有類似含意的辭語,如韓信「胯下之辱」、「君子不吃眼前虧」、「忍一時之氣,以免百日之憂」等等。
「人在矮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,可見於明人施耐庵的《水滸傳.第廿八回》:『“古人道:「不怕官,只怕管。」在人矮簷下,怎敢不低頭!只是小心便好。”』
然而山人認爲,施耐庵的「在人矮簷下,怎敢不低頭」並非原出處,它只不過是本篇俗語的一個蛻變版本而已。廣東俗語「人在矮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最早可見於五代時,王仁裕著的《開元天寶遺事.依冰山》一文內:『張生曰:“大丈夫有凌霄直上之志,而拘於下位,若立身矮屋中,使人擡頭不得。”』 山人且將本段有關的文字,以白話轉述如下:
唐玄宗時,楊國忠因妹妹楊貴妃得寵的關係而被重用爲右相,一時權傾朝野,許多士人爲了升官發財,紛紛投靠到他的門下來巴結他。唯獨有一位陝州人,進士張彖,他不但學問淵博,志氣高尚,而且還是當時響噹噹的人物,他竟然對楊國忠這座大靠山不屑一顧。 有人勸他投靠楊國忠,他卻說:“你哋以爲楊國忠嘅地位穩如泰山,視渠爲大靠山。以我所見,渠只不過系一座大冰山而已。 一旦烈日當空,這座冰山就會冰消瓦解,到時你哋個個就會受到連累喇。”後來果然如他所料,大家都佩服他有遠見。 事隔一年,張彖及第,被派到華陰縣做縣尉。滿以爲今回可以憑此一展抱負的他,上任後發覺他的上司們(縣令和太守)都是貪瀆庸碌之輩,兼且愚而好用事,對他事事制肘,張彖失望之餘,喟然嘆道:“大丈夫枉有凌霄壯志,卻被迫屈居於小學生程度之無見識小人之下,其勢態有如人站立在矮屋之內,齷齷齪齪使人擡不起頭來。”意興闌珊,索性辭官不幹,跑到嵩山去做隱士。
原文《開元天寶遺事.依冰山》:『楊國忠權傾天下。四方之士爭詣其門。進士張彖者,陝州人也,力學有文名,志氣高大,未嘗干謁權貴。或有勸彖令脩謁國忠,可圖顯榮。彖曰:“爾輩以謂右相之勢,倚靠如泰山。以吾所見,乃冰山也。或皎日大明之際,則此山當誤人爾。”後果如其言,時人美張生見幾。 後年生及第,釋褐授華陰尉。時縣令、太守俱非其人,多行不法。張生有吏道,勤於政事,每申舉之日,則太守、令尹抑而不從。張生曰:“大丈夫有凌霄直上之志,而拘於下位,若立身矮屋中,使人擡頭不得。”遂拂衣長往,歸遁于嵩山。』
山人認爲廣東俗語「人在屋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語焉不詳,有語病。 「屋簷」不能一概而論,未必所有「屋簷」都是矮的啊。 山人懷疑俗語中的「屋簷」,當是「矮簷」或「齷簷」之訛。 查《康熙》:「齷」,《集韻》小貌。齷齪,迫也。 「人在屋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的寫法,最妥當的講法,應該是「人在矮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。
附上二則故事與讀者分享:
⊙二千五百年不變 孔子讀《詩經.正月》,至第六章時,悚然心驚道:“生於小人當道之世嘅君子,系幾咁危險啊?! 如果昧著良心迎合上意,就會失去自己的人格和尊嚴;若忤逆上意,堅守道義原則,就會惹來殺身之禍。 若擇善而固執,掉臂獨行,則又易被人冠上「非妖則孽」的帽子。所以歷史才有夏桀殺關龍逢,商紂殺王子比干的故事。君子生不逢時,就經常會遭受小人陷害的厄運。 《詩經》說:『大家認爲天高咩?我行路時,就唔敢唔縮頸弓腰,生怕個頭會觸到個天;大家認爲地厚咩?我行路時,就唔敢大步行,生怕踏穿咗塊地。』詩的大意是說,君子立身處世要小心翼翼,上怕觸天,下畏坼地,就是這個意思。”
原文:《說苑》:『孔子論《詩》,至於〈正月〉之六章,戄然曰:“不逢時之君子,豈不殆哉?從上依世則廢道,違上離俗則危身。世不與善,己獨由之,則曰「非妖則孽也。是以桀殺關龍逢,紂殺王子比干,故賢者不遇時,常恐不終焉。詩曰:『謂天蓋高,不敢不跼;謂地蓋厚,不敢不蹐。』此之謂也。”』
山人云:二千五百年前的孔子慨嘆君子論政治的困難:若一味人云亦云,做人肉錄音機,是侮辱自己的人格和學識;若以事論事,衷心直說,則又容易招來殺身橫禍。 二千五百年後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,依然原地踏步,絲毫沒見到有些兒文明進步的影子。一見人反對他,便千方百計,欲置其人於死地而後快。對於一些不同政見的人士,則愛扣人帽子,謂人「港獨」、「漢奸」、「叛國禍港」、「勾結外國勢力」……。就以香港事務而論,要共產黨做好事,五十年不到半,便急不及待把一國兩制變了;讓他們做壞事,二千五百多年來,絲毫不變。
⊙不可思議 孟子說:“假如屋內有家人打鬥,當然要即時制止,而且越快越好,快到連自己的衣衫是否不整,也顧了這許多了。 又假如鄰里有人發生打鬥,自己連衣衫還未穿好,便急急忙忙趕去勸解,這種違背常理的行爲,便顯得太不可思議了。平情而論,索性閂門懶理便可以了。
原文: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『今有同室之人鬥者,救之,雖被髮纓冠而救之可也。鄉鄰有鬥者,被髮纓冠而往救之則惑也。雖閉戶可也。』
山人云:中共頒布《港版國安法》,目的是爲了壓制香港人的自由。大家同是香港人,同憂者相親,自覺都是「人在矮簷下,那得不低頭」,唯有無可奈何地接受,是可以理解的。 至於有些香港人,他們竟然爲此而額手稱慶,大聲叫好,則令人覺得太不可思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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