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俗語:「倒吊都無滴墨水」
觀看香港政界人士的一些活動,有時比看肥皂劇更富娛樂性。最近有二人就反港獨言論,在集會上一唱一和,喊:“殺”——“無赦”。事後有人見勢頭不妙,又辯說是煞停的「煞」,不是殺豬殺狗的「殺」。 查字典「煞」字,《廣韻》俗“殺”字。《集韻》本亦作“殺”。其實“煞”就是“殺”的俗字。
謂人文化水平低,廣東人就會如此說:“此人「倒吊都無滴墨水」”。本俗語見於清人小說《奈何天.慮婚》:『我也曾讀過十幾年書,如今倒弔起來,沒有一點墨水。』 清代翟灝的《通俗編》亦云:『按:俗有「丁倒轉來無墨水」語。』所謂「丁倒轉來無墨水」,用我們廣東話來說,即是「倒吊都無滴墨水」是也。所謂「倒吊都無滴墨水」,其實是將人比作皮囊,若內裡沒墨水,就算將皮囊倒懸,亦沒有半滴墨水滴出。成語「胸無點墨」也是這個意思。
然而何以「肚有墨水」與「文化水平」扯上關係呢? 要了解兩者之間的關係,必須從「飲墨水」的故事說起。「飲墨水」的故事,見於南北朝的北齊。《隋書.禮儀誌四》云:『後齊正日,侍中宣詔慰勞州郡國使……正會日,侍中黃門宣詔勞諸郡上計。勞訖付紙,遣陳土宜。字有脫誤者,呼起席後立。書跡濫劣者,飲墨水一升。文理孟浪,無可取者,奪容刀及席。』
北齊時已開始採用考試制度來選拔人才,由於當時的考試規模尚屬雛形,報名參加考試的試生良莠不齊,呈上給皇帝御覧的試卷好壞相差甚遠。因而觸發皇帝實施一連串懲罰考試「肥佬」的規則:凡寫錯字或脫字留白者,罰到座位後面企立;字體奇劣者,罰飲墨水一升;文理不通,語無倫次者,罰撤銷其佩容刀和座席的資格。 題外話,未知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對『奪容刀及席』的「奪」字又有何看法?有無暴力成份?
『飲墨水一升』,山人認為「一升」即是「一爵」。《廣陽雜記》云:『古人量酒,多以升、斗?石為言,不知所受幾何?或云米數,或云衡數,但善飲有至一石者,其非一石米及一百斤明矣。案朱昱〈雜記〉云:「淮以南酒皆計升,一升曰爵,二升曰瓢,三升曰觶。」此言較近。蓋一爵為升,十爵為斗,百爵為石。以今人飲量較之,不甚相遠耳。』
然而「一爵」的容量又是多少?山人小時候在家中所見,當時長輩們用來飲酒的小酒杯,容量約有30~40ml左右。 山人認為以此分量來衡量古人的飲量比較合理。 又今人以「斤、兩」為酒的容量單位。按《韓詩外傳》:『齊桓公置酒。今諸侯在夫曰:“後者飲一經程。管仲後,當飲一經程。”又陶器有酒經,晉安郡人餉酒云、一經二經至五經。』「一斤」其實是「一經」的音訛。特寫下來給讀者作參考。
罰「飲墨水一升」的刑罰,後來雖然被廢除了,但是「飲墨水」代表才學的概念,已根深深地烙印在人們的腦海裡。如〈元人劉靜修詩〉:“老覺胸中無墨汁。” 北宋蘇軾監考詩〈監視呈諸試官〉:“麻衣如再著,墨水真可飲。每聞科詔下,白汗如流瀋。”詩中大意是說:“自從考中咗之後,我就懶得溫書。如果今日再叫我去考試嘅話,我實被人罰飲墨水都得咯。唔知點解,每次聽見話要考試啫,我就嚇到冷汗直流。”
從上面的文字,不難理解墨水與讀書有著很密切的關係。蓋讀書多,寫字必多,寫字多,字體自然有法度了,所以古人十分著重書法,所謂「字乃人之衣冠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又古人認為醫者意也,相信以形補形的醫學理論,墨是文房四寶之一,於是考試「肥佬」被罰「飲墨水」是順理成章的結果了。
時至今日,「墨水」已普遍被人引用來形容人的才學多寡。謙稱自己沒文化,廣東人就會作如是說:“我倒吊都無滴墨水。”
本篇文字比較沉悶,茲附上兩則有味道的故事與讀者分享作結尾:
*《伊索寓言.人與森林之神》:很久以前,人與森林之神是好朋友。冬天到了,嚴寒的天氣冷得人不斷將手放近嘴前呵氣。森林之神問人為什麼要往自己的手吹氣?人答道:“寒冷的天氣使我的手快凍僵了,吹氣可使手暖和些。”後來他們一起吃飯,席上人又將食物放近口前不住猛吹。神覺得很奇怪,問人為什麼要吹氣? 人解釋說,因為食物太熱了,用口可將食物吹凍。神聽後,大為不滿,道:“朋友,你的嘴巴太善變了,竟可以一忽兒吹熱氣,一忽兒又吹冷氣的,我不能夠再和你做朋友。”
山人云: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時向上訴庭提出要加「雙學三子」的刑,理由是「重奪公民廣場」的「奪」字有暴力的意味。但對近日有人在集會上說「殺,無赦」,袁國強卻又說:“不評論個別事件。”又說:“不能單憑一兩個字眼下結論。” 唉!難怪神不能和「人」做朋友。
*古人飲酒愛行酒令作遊戲,說不好的人要罰飲。《笑府》裡有一個關於三個人行酒令的故事。酒令規定每人要說一些似強盜,又不是強盜的說話。 甲說:“斂錢為首,開天窗。”乙說:“三櫓飛船,載歹人。”丙說:“四人轎兒,喝道來。”甲乙二人嘩然,不服道:“如此大模大樣,怎似個强盜?”甲答道:“你看如今抬在轎上的,那個不勝似強盜?”
山人云:坐轎已不合時宜了。不如我也湊湊熱鬧,試補上一個現成的:“糾眾吶喊,殺無赦。”